2001年起,四川中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正公司)在三台县立新镇打虎村、团辉村、高屋基村、百灵山村和部分农户合作,采取“公司+农户”模式开展杂交水稻育种业务,依托优良的品种和成熟的种植经验,农户收入大幅增加,致富信心倍增,但好景不长,2012年起,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回笼困难,开始拖欠农户种子款,到2014年,欠款及质保金已累计达134.8万余元。经多次催收,公司负责人承诺于2015年年底结清欠款,但至今未兑现承诺。万般无奈之下,农户找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立新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以立新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县司法局递交了《关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函》。
为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稳定涉案农户情绪,10月25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曙光带领分管副局长陶红、案件承办律师深入立新镇,主动就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以及群众稳定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社负责人进行了对接。
对接会上,村支部书记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介绍,陶红副局长就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受理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办案人员要以农户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迅速对接案件材料,把握好第一时间,询问公司态度,县司法局将积极与县法院进行协调沟通,争取由三台法院取得案件管辖权,有利于诉讼顺利进行。
曾曙光局长代表司法局进行了发言,他强调该案涉案金额大、涉案群体特殊,关系到上千农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一定尽职履职,和立新镇党委政府配合,切实做好维权和维稳工作。一是引导依法维权,从刚刚结束的十九大来看,未来依法治国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通过非正常方式表达诉求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希望镇、村、社干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二是切实尽职履责,希望镇党委、政府牵头抓总,密切关注,共同维护好辖区的和谐和稳定;办案律师要及时与农户联系,掌握情况,弄清案情,收集证据,为庭审做好准备;县法律援助中心要适时跟进案件,做好监督工作。三是确保双向畅通,村负责人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方面,要将各级领导对案件的重视和关注传达给农户,及时向他们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向他们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要将农户反映的新问题、表达的新诉求第一时间告知办案律师,并向相关领导汇报,避免因沟通不畅激化矛盾或产生新的矛盾。立新镇党委书记谢斌表示,镇党委、政府将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全力配合开展好相关援助工作。
案件承办人唐朝宏律师承诺一定会遵守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依法依规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