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与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18年3月6日在成都举行了3•15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138件,解决26825件,投诉解决率98.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0.9万元。
投诉性质:虚假宣传类投诉增幅最大
从投诉性质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占总投诉量的43%。
“从增幅来看,虚假宣传类投诉增幅最大,合同类投诉增幅紧随其后。”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表示,2017年度全省虚假宣传类投诉138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2%,增幅最大;合同类投诉273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6%,增幅排名第二位。这意味着,消费者对经营者虚假宣传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投诉商品:家用汽车投诉问题集中
从投诉商品大类中,交通工具类投诉涨幅明显,其中家用汽车投诉问题较为集中 。
记者注意到,2017年度,全省交通工具类投诉共39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56%,增幅最大。其中家用汽车投诉在交通工具类投诉中占66.25%,占比最高。
肖向荣解读称,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家用汽车“小病大修”、家用汽车合格证以及进口汽车“关单”被汽车4S店质押融资,导致消费者所购车辆无法上牌,引发消费者群体投诉或集体诉讼等。
针对家用汽车销售过程中合格证被抵押违规问题,肖向荣表示,去年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车辆合格证应当在交付车辆时随车交付。
“接下来,我们将呼吁银行经营者严禁通过扣押进口车辆关单和国产汽车合格证抵押贷款。”他表示,此类投诉将及时移交通报商务主管部门查处,并建议纳入企业信用记录,确保家用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投诉热点:老年保健品消费投诉
记者注意到,老年保健品消费投诉是去年投诉的新热点。据悉,2017年度,全省共受理保健食品投诉392件,其中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和质量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为此,今年四川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计划在即将修订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地方法规中建言献策,将老年保健品集会销售问题纳入条例,力争从立法上规范老年保健品集会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