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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勉励省法学会为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再立新功

更新时间:2014-01-10 11:08:10点击次数:1280次字号:T|T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

 为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再立新功


——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在省法学会六届三次理事(扩大)会暨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颁奖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过去一年来,省、市各级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服务改革发展、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高度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围绕我省经济发展、抗震救灾等中心工作,主动聚焦我省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大批优秀调研成果,提出了一大批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建议,为推动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今天获得荣誉称号的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学会建设的各级、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法学专家、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刚才,两位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代表作了发言,讲的很好,希望获得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荣誉的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也希望全省能有更多的优秀法学专家涌现出来,形成百花齐放、人才辈出、勇争一流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我省法制治设迈上新的台阶。下面,我就繁荣我省法学研究,更好服务我省法治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再立新功

当前,我省法治建设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重大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并委托孟建柱同志代表党中央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省委已经审议了《法治四川建设行动方案》,开启了法治四川建设新里程。这为我省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提出了新要求。希望全省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主动作为。

(一)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的方向是确保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正确处理好法治与政治的关系、把握政治方向与理论创新的关系、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关系,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水平;要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思想,旗帜鲜明地抵制三权分立等错误法律思潮的渗透和影响,不断丰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中自觉维护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为实现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运用法学知识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是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身价值的充分体现。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加强对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为推动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事业提供理论支持;要紧紧围绕我省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灾区恢复重建等中心发展问题,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做好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当好参谋,为改革发展工作提供智力保障;要紧紧围绕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抓住制约法治建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深入调研,有效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全省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全省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始终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心怀群众、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不断夯实法治四川建设的群众基础;要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帮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和守法意识,在全社会共同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推动我省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就

法学会是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法学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牢牢把握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在党委、政府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间的联结作用,及时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传达到法学法律工作者,指导其开展学术研究工作;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发挥好自身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搭建平台,提高组织引领和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机制,不断加强各级法学会、研究会之间的横向联合、上下联合和区域联合,推动法学会与实务部门、法学院校及社会各界的合作更具实效,抓好成果应用,提升影响力。

(二)发挥好党委政府的法治智囊团作用。 法学会是集全省法学法律优秀人才于一体的团体,是四川法治建设最大的智库。要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努力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和创造好的学术研究条件,帮助他们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要积极指导、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研究,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加强社会治理、推进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思考,集中力量组织攻关,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推动更多的优秀研究成果进入决策领域,为党委政府定决策、搞改革、上项目等提供法治参考和法律依据;要紧密结合《法治四川建设行动方案》中关于推动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用权。

(三)发挥好法律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要继续开展好由中国法学会发起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要组织省内的法学专家到市(州)党委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宣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升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要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工作,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要积极举办高端法治论坛、专题征文、前沿学术研究等活动,搭建法学研究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提升法学研究成果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要加强法学网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和法治建设新成果,最大限度地增加法治领域舆论正能量

(四)发挥好法治人才培养和研究队伍建设的作用。要继续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常抓不懈,研究制定法学研究人才战略规划,推进法学人才库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训机制,培养一支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堪当重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要积极参与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等评选活动,并扎实开展好我省优秀法学法律专家的评选工作,推出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加大支持、举荐和宣传力度,打造我省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品牌。要推动与相关院校合作建立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工作,定期选送青年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促进年轻学者脱颖而出,实现法学人才的梯队培养,打造一支法治高端人才的强大后备军。

(五)发挥好对外法治交流的主渠道作用。要积极参加并主动争取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交流机会,逐步深化对外合作范围,拓宽对外交流领域,吸收借鉴国外经验,丰富法治研究视野,提升我省法治建设软实力。要充分利用民间外交、学术外交、法律外交的独特优势,大力宣传我省法学研究的重大成果和法律实践的成功经验,不断树立法治四川的良好形象。要积极搭建省内法学对外交流平台,繁荣对外交流形势,省法学会要做好对各市(州)法学会对外交流的指导工作,不断开创我省法学对外交流新局面。要增强对外交流工作实效,积极开展外智引进专项培训工作,逐步开展我省境外企业和公民法制环境改善工程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法学会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推动法学会自身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是做好法学会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实现有为有位的重要法宝,必须切实抓好。

(一)全面完成市(州)法学会建设。今年我们将把法学会建立作为政法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并通报当地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个别没有召开成立大会或换届大会的市(州),要把法学会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要求来抓紧抓好,确保市(州)一级法学会全面建立。已经成立法学会并全面开展工作的市(州),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把县(市、区)级法学会的成立纳入议事日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成立,没有条件的地方要主动为县(市、区)级成立法学会创造条件。

(二)大力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各级法学会要积极推动自身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要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不断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力争形成门类齐全、设置科学、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研究会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优化年龄结构、学科结构,扩大规模,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学术委员会在法学法律界的广泛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和改善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支持法学会开展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加关心爱护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激发他们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同志们,全面加强法学研究,对于推动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法治四川建设意义重大。法学会和广大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推动改革发展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级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拓创新,奋发图强,不断推动我省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玉顺

2013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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