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突出重点开展法学研究
——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明国作四川省法学会六届三次理事(扩大)会工作报告
各位理事、同志们:
下面,受韩忠信会长的委托,我代表省法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省法学会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职责,主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服务政法中心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为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省法学会坚持把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最大限度汇聚法学法律界力量,积极投身“法治四川”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法治四川建设”相关文件起草。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省委出台的《法治四川建设行动方案》的论证、修订工作;会同省委政法委、省法建办,组织30多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开展10项专题调研,为方案起草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利用省法学会专家库资源优势参与各项立法咨询、论证,全年为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提供立法建议162条。
三是积极推动依法行政。推荐13位专家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前开展法治讲座,专题讲授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围绕社会稳定等专题,为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推荐专家,开展多场“法治讲座”。
四是为抗震救灾提供法律建议。“4.20”芦山地震发生后,省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地震灾害引发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专家研究涉灾法律问题,开展地震灾害引发的法律问题调研,回答群众关注的房屋租赁、财产灭失合同履行等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灾后重建建言献策。
五是推动各研究会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研究会召开各类研讨会70余次,开展普法宣讲280余场,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对策、建议500余条,有些建议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宪法学研究会就政府决策咨询发表文章近10篇,获得中央及有关地方领导的批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完成了对《成都市城市相对集中处罚条例》的释义工作,对泸州市、县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
各市(州)法学会也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宜宾市法学会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和《法治宜宾创建活动责任分工方案》。绵阳市法学会组织法学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基层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万余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0万余人次,帮助近5万农民工讨回欠薪近2亿元。达州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联合西华师范大学、四川文理学院成立“达州市区域发展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建立理论支撑平台。自贡市法学会与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签订《“自贡法学研究基地”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共建协议书》,共同开展法学研究,互派人员挂职锻炼,拓宽法学研究成果应用渠道。
二、突出重点开展法学研究
省法学会始终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一是建立重点课题制度。省法学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签署协议,联合设立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确定每年20个课题为省社科规划项目,这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实属首创。今年已经完成“法治文化的培育” 、“依法执政理念的树立” 、“法治环境的营造” 、“地方立法的优化”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 、“公共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等10个重点课题,提出了80余项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令有10个重点课题已经确定了承担单位,正在组织实施之中。
二是完善课题管理制度。省法学会出台《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范课题申报、立项、检查、经费管理、成果验收、成果应用等具体程序。出台《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研究重点,在体制机制、合作交流、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保障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加强。
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学术活动。省法学会先后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首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 、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 、第九届“泛珠论坛”、第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保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征文活动,一共组织了1100余篇论文,筛选其中的优秀的论文作者参加论坛、研讨等活动。在执法公信力征文活动中,我省获得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1名的好成绩,省法学会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省法学会还单独对征集到的论文组织专家进行了两轮匿名评审,评出100篇优秀论文、12个优秀组织奖,对获奖作者及组织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中,省法学会再次荣获“优秀组织奖”。
四是充分发挥各研究会法学研究主力军作用。各研究会组织会员广泛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对策,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全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法学类专著70余本,承担了4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研究成果被列入各类社科要报或者成果专报,为上层决策提供参考。高晋康副会长的社科要报得到了马凯副总理的批示;韩旭常务理事撰写的《关于加强成德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对策建议》获得省委王东明书记的肯定性批示;王裕国副会长领衔的西南财经大学消费经济研究所按季发布四川省消费指数,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各市(州)法学会也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活动。乐山市法学会举办了“推进依法治县,实现法治乐山”和“服务美丽发展,建设平安乐山”两次论坛,研究成功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所属刑法刑诉法研究会的两篇报告得到市委书记批示,下发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学习参考。眉山市法学会围绕“法治眉山”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组织了4次专题研讨会,形成150余篇研究成果。雅安市法学会下达了“加快推进雅安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法治保障问题的研究”等15个法学研究指导课题。自贡市法学会出台《自贡市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确立重点立项课题3个、一般立项课题54个。
三、广泛开展法学交流和法治宣传
在学术交流方面:一是接待台湾高雄律师工会大陆参访团来川,共同举办了“两岸人民投资权益保护”研讨会,组织专家就台胞在川投资情况、权益保护现状和需进一步加强的措施等,与台湾方面的法律专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高雄律师工会专门给省法学会发来感谢信和回访邀请函。二是组织会员及部分法学专家参加了2013年两岸检查实务研讨会,围绕“合作打击追诉犯罪、确保强制处分合法正当、提高追诉犯罪定罪率、深化两岸司法互助合作”四个议题展开研讨。三是派员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参加了第五届“内地与港澳台法律研讨会”,就澳门、香港的法律研究情况进行了考察。四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的安排,省法学会派出一名副会长随团参加第四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与津巴布韦、乌干达法学法律界开展学术交流,并作了“不断完善双边投资条约,保障和推动中非投资合作”的主题发言。
在法律宣传方面:一是举办“千人讲堂”。在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根据省委的要求,省法学会邀请杨泉明副会长作了“稳定和谐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共1000余人参加,并将讲课内容制成光盘,下发全省各地基层单位观看学习。二是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省法学会正式开通“四川法学网”,半年来刊载信息461篇,充分发挥了成果展示、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主渠道作用。省法学会及宜宾、眉山、资阳、遂宁、雅安、自贡、巴中、泸州、德阳、达州、阿坝等市(州)法学会单独或会同党委政法委编发了机关刊,刊载研究成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根据省法学会的统一安排,全省各地法学会组织会员和法学专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送法下乡。眉山市法学会组织会员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接受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阿坝州法学会开展“送法进机关(单位)、进乡村(社区)、进寺庙、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法律六进活动,成效良好。
四、多措并举培养法学法律人才
一是开展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发学专家”评选。经省委领导同意,省法学会与省委政法委联合组织开展了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评选活动。通过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精心制定了评选方案。评选通知下发后,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响应,踊跃申报,经过各市(州)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推荐,共有29人通过了初审。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条件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报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和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评出了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发学专家”10名,提名奖5名。这一活动的举办,为促进优秀中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激发研究热情,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组织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根据中国法学会的安排,省法学会广泛动员,各市(州)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政法各部门、高等院校积极推荐,在完成初评工作以后,组织专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2名推荐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法学会。
三是组织参加“首届董必武法学成果奖”评选。经过广泛发动、积极申报、严格评审,向中国法学会推荐报送了2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四是积极参加法律人才“双千计划”。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省法学会与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一道,组织省内高校和政法部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落实人员互聘任务,全年共组织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互聘人员42名。
五、大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一是推进市(州)法学会建设。省法学会与省委政法委联合通报了全省市(州)法学会建设情况,韩忠信会长亲赴市(州)就法学会建设及作用发挥等问题就行指导。今年,遂宁、德阳、资阳、巴中、广安等市召开了法学会成立大会;眉山、泸州市法学会完成换届选举。眉山市法学会作为唯一一个西部省份的地市级法学会,在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建设培训班上作专题交流发言。截至目前,全省有市州法学会21个,县级法学会12个。全省法学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领导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落实,办公条件和经费有了基本保障,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是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建设。进一步健全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会长办公会定期召开制度,建立了市(州)法学会联席会、法学专家联席会和机关工作例会等制度,实行了财务二级账户单独核算制度。专门赴北京向中国法学会领导及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等部门汇报工作,听取指导意见;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上届)一行来川调研,充分肯定我省法学会工作,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组织各市(州)、县(市、区)近100名法学会干部参加了中国法学会远程视频培训;省法学会又针对我省实际,对新形势下的法学会工作开展了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今年,省卫生厅、西南财经大学、省交通厅、省社科院、西南民族大学分别牵头筹建“卫生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交通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和“法学教育研究会”。其中,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已经正式成立,其它研究会已经六届三次会议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四川大学正在积极筹备房地产法学研究会。
四是进一步优化会员服务。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发展会员,重视发展实务部门中从事法律工作或致力于法学研究的优秀人才。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会员信息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设立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各项会员活动。
各位理事、同志们,2013年是全省法学会工作蓬勃发展的一年,法学会“三个团体”的独特性质和特殊地位得到了较好发挥。在此,我谨代表四川省法学会六届理事会向全省广大会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四川法学会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法学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法学会与法学界、法律界的联系还不广泛、不深入、不紧密,作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的味道还不浓厚;与政法各单位、各高校的合作机制还不健全;省法学会对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指导、支持和服务的力度还不够大;少数市(州)法学会机构建设进度迟缓,编制、内设机构、经费、办公场所等落实得不够好;个别市(州)的领导对法学会的认识还不清晰,重视力度还不够,致使法学会参与中心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上述问题,我们将在各位理事的监督和支持下,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是全面开启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部署,紧密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核心,以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导向,以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推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法制宣传、对外交流、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充分发挥法学领域最大智库的作用,努力为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夯实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引领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自身职能,努力为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四川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加强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理论研究、法律教学、法律实务等工作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着力为法治四川建设提供更多优秀理论成果。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围绕“五位一体”建设和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突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题,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大力推进研究成果转化,通过专报、内刊、综述等形式报党委、人大和政府等领导机关。积极做好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法学研究重大专项规划” 、“中国法学家论坛”、“六大区域法治论坛” 、“中国法学创新论坛”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举办法学研究交流活动,建立全省片区法治论坛工作机制,与市(州)法学会联合举办专项研讨会。
三是着力发挥群团组织的政治、社会功能。探索“法学会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探索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同相关部门联系、加强对社会治理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有效发挥法学会在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调动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参与热情,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等活动。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配合中国法学会做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全力做好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工作。
四是着力抓好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支持、举荐和宣传力度,为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做好“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吸收优秀法学人才加入学术委员会,增强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搭建平台,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创造更多学术研讨、学术征文、对外交流、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实地调研的机会。加强与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沟通、交流和工作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所需所盼,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把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在法学会周围。
五是着力健全完善组织体系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提升省法学会机关建设水准。抓好省法学会对市(州)法学会工作的指导工作,适时举办全省法学会干部工作培训班。积极推进市(州)法学会建设,对市(州)法学会工作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对已建法学会的市(州)开展工作的指导和尚未建立或换届的市州法学会的督导。积极推动一些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法学会。
六是着力加强会员的服务与管理。积极发展会员,壮大会员队伍,吸收更多法学法律界人才,扩大法学会组织的联系面和覆盖面。落实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管理办法”,引进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实时、动态的会员系统。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座谈、意见征集等系列活动,建立网上“会员之家”,进行信息发布、成果交流、建言献策、风采展示等,提高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各位理事、同志们,2014年,我们将继续牢记使命、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完成本次理事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繁荣法学研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四川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陈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