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三台县司法局牢牢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纲,按照司法部、省市司法厅(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要求,高规格、高标准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
(1)建设规格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区明确,功能完备,建成面积达500平方米。
(2)布局标准化。整合现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将局机关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股室集体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外企投诉、法治宣传等窗口,由相关单位派专人值守,精心构建法律服务群,确保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
(3)队伍职业化。建章立制,从业务知识、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对工作人员设立严格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培训、考评,全力打造职业化的服务团队。
(4)服务专业化。从全县16个法律服务所和3家律师事务所选派1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1名执业律师轮流到中心值班,确保人民群众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5)发展一体化。按照“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在中心建设时,为和下一步着力建设的镇(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筹考虑,预留资源,确保无缝对接,有效服务线,扩大服务半径,逐步让人民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台县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