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时间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安排14亿元倾斜支持湖北、广东、河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受疫情影响较重的7省,其中湖北8亿元,其他6省各1亿元;安排4亿元奖励吸纳贫困劳动力跨省就业规模较大的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东部4省,鼓励东部省份克服疫情影响吸纳贫困劳动力跨省就业。与此同时,资金安排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确保脱贫攻坚重点难点任务得到充足保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跟踪各地落实情况看,各级财政部门能够及时下达资金,细化实化各项要求,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保障了重点扶贫项目资金需求。比如,贵州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8%;安徽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贫困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县。
二是促进了扶贫项目加快开工。截至4月10日,中西部22个省份安排扶贫项目37.9万个,投资总额4626.01亿元,已开工扶贫项目28.11万个,开工率74.17%,较3月初提高42.1个百分点。其中,河南、重庆、安徽等省份开工率高于80%。
三是财政支持扶贫产业复工复产和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政策效果明显。截至目前,中西部22个省份有扶贫车间28519个,复工率94.92%;扶贫龙头企业29033个,复工率96.81%。25个省份已外出贫困劳动力2353万人,占去年外出务工总数的86.21%。
《 人民日报 》( 2020年04月30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