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黑龙江、内蒙古、吉林3省(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帮助受灾地区防汛抗洪抢险救援。
应急管理部积极部署落实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措施,组织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30余次联合会商,分析研判雨情汛情灾情,加强灾害风险预警提示,调度重点省份,指导做好江河洪水巡查防守和应急处置。今年以来先后派出了24个工作组、专家组,赴汛旱灾情严重的地区协助地方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针对黑龙江上游特大洪水和嫩江编号洪水,国家防总于6月21日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6月22日提升至Ⅲ级,国家防总办公室调拨编织袋496.5万条、彩条布349.4万平方米、无纺布78万平方米等中央防汛物资,支持地方防汛抗洪,全力组织做好江河洪水应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积极参与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共营救转移疏散群众1.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