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在云南曲靖“4·7”“4·21”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已对11名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今年4月,云南曲靖先后发生“4·7”“4·21”两起煤矿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5人遇难、1人失踪。其中,4月7日,曲靖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难、1人失踪;4月21日,曲靖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498万元。
两起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将两起案件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要求云南省检察院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
截至目前,针对麒麟区下海子煤矿“4·7”重大透水责任事故,检察机关已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高家村煤管所所长韩自增、技术副所长黄俊波、安全监管员刘家良,下海子煤矿驻矿监管员冯玲飞,麒麟区煤矿工业局安全科副科长黄永超,麒麟区煤矿工业局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管执法大队采煤助理工程师吴凤飞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针对富源县红土田煤矿“4·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检察机关已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徐武嘉、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局长钱小万、分局副局长胡松林、工会主席王昌懿等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驻红土田煤矿安全监督员黄建华立案侦查。(彭波)
来源: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