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政商交往行为正负清单
厘清界限构建亲清关系
“不得‘新官不理旧账’;不得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中区别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联系服务企业过程中,不得搞只承诺、不兑现;不得纵容、默许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公职人员的影响力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金融信贷、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谋取私利……”
近日,《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出台,列出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10项、负面清单5项,推动海南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坦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海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商交往行为的常态化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因政商交往受到不实举报的公职人员及时澄清正名。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一段时间以来,“亲而不清”是常见的畸形政商关系,突出表现为官商之间相互勾结、搞利益输送。据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统计,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有关人员266人,其中七成与政商关系不清有关。从涉案方式看,收受财物礼金、索取好处、以权谋私等常见方式还在延续;从短期行为到长期投资、从直接收受贿赂到牟取期权利益的新趋势逐渐显现。
除了“亲而不清”,还有“清而不为”问题。有的干部担心惹上瓜田李下之嫌,因此在与企业交往中庸碌无为、推拖避事、消极怠工。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敢大胆探索创新,找法条、找依据、找既往经验,一旦法无明文规定就拖着不办。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如何跟企业交往,既服务到位又不打扰企业?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出台文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厘清交往界限,为政商交往提供“明白卡”。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政商交往行为清单主要包括“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部分。“正面清单”鼓励领导干部光明正大与企业家打交道、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负面清单”则为领导干部划定政商交往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此外,浙江省杭州市还提出了“倡导清单”,鼓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建言献策、反映实情,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到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中来,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某些干部原来不愿意多跑企业上门服务,是担心被人说存在‘四风’问题。我们印发的意见实施一段时间后,没有了误踩红线的担心,干部们服务企业明显更加积极主动。”江苏省江阴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周逸岗告诉记者,该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的出台除规范了干部行为,也使纪委监委的监督工作更有规可依。比如工商联、商务局等部门与企业打交道是本职,在监督过程中,界定行政接待还是商务接待、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都能在《意见》中找到答案。2021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对1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靠企吃企等“四风”问题直查快办、通报曝光。
本报记者 沈东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