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国新型城镇化再提速
中新社北京7月12日电 (刘文文 石雯霜)中国国家发改委12日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近十年来,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就: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到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
如今,官方再提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宽落户限制,对于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有何深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蔡之兵对中新社说,随着中国城镇化率稳步提升,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城镇化进程也基本结束,未来需要更加重视城镇化质量。放宽落户限制,让农村居民真正融入城市体系是决定城镇化质量的关键因素。
“当前,城镇化进入提高质量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放宽落户限制将不断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提高城镇化质量,从最大程度上释放中国的内需潜力。”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贾若祥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说。
中国拥有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在蔡之兵看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无疑将促进新型城镇化朝纵深方向发展。
一方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镇化高质量转型的应有之义。蔡之兵分析,过去的城镇化战略过度关注产业结构、土地空间的城镇化,这实际上是对“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偏离。
另一方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蔡之兵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城市发展的共享程度不够,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虽然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却没有享受到现代城市经济发展的福利。“在这种背景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求城市发展统筹处理好就业、户籍、公共产品等多项任务,对城市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指明了未来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此次《方案》明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分梯度放开各类城市落户限制,有何用意?
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冯奎对中新社分析,从远期来看,人口自由流动是大势所趋。但从近中期看,政策层面对人口流动进行适度分流与调节,主要是考虑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承受能力等现实条件,同时也有资源要素进行区域合理布局等诸多原因。
“分梯度放开落户限制,进一步明确了‘放开’的政策主线与未来方向,同时又切实兼顾城市发展实际。”冯奎进一步分析,当前,中小城市、三线四线城市落户是低门槛或达到零门槛,而超大、特大城市和一些大城市仍有不同的落户门槛要求。《方案》在国家层面强调进一步降低落户要求,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形成解决问题的共识,推动问题解决。
此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无疑也将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
在贾若祥看来,城乡二元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依附于户籍制度上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将有力促进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迈出突破性步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