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300余件;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窗口可搜索、复制、下载……近日,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在重庆人大网上线运行。
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分为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区县人大和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版块,打开各版块可以看到相应的文件列表,每件文件均提供WPS和OFD两种格式的阅览和下载,该数据库首页还设置了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国务院政策文件库的链接。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李媛介绍,目前,该数据库已收录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市、区县、乡镇三级规范性文件9300余件。为充分考虑技术、资源、用户、安全、运维和服务等方面需求,数据库还投用了入库与共享、转化与处理、审核与发布、检索与下载等7项主要功能。“建设数据库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法律公共服务产品。”李媛说。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建设提供了准确、权威、安全、及时的数据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规范性文件数据初步集成。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浙江、广东、重庆、宁夏作为试点地区,探索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作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子库。
一年多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试点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数据库建设各项工作。围绕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在扎实调研基础上,将11类规范性文件先期纳入,抓好文件“清理、报备、入库”三大环节,充分发挥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通过集中清理、审查比对、研究论证、评估处置等方式,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其电子报备情况进行核查。采取“报备+共享”方式,对市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数据、地方性法规数据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进行整合。
“在建设中我们首次推动乡镇人大、乡镇政府对重庆直辖以来制发的所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李媛说,以此为突破口,推动了入库数据更加完整。同时,数据库还与备案审查系统联动共享,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优先存入后台管理平台,经审核通过并完成格式转换后发布。目前,对外展示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已经过备案审查程序。数据库建设还在充分吸纳借鉴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数据库的入库标准和文件格式标准,结合实际建成了1个数据库后端管理平台和1个对外展示窗口。
9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推进会,作为在全国率先开展数据库建设的4个试点地区之一,重庆围绕相关情况作交流发言,获得高度肯定。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制度建设,为数据库建设和管理提供保障,持续优化数据库系统功能,有序扩增入库文件范围,做好数据库推广应用,通过备案的全覆盖带动审查的全覆盖。(记者 王亚同) 来源:重庆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