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进一步弘扬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在全社会营造尊军爱军拥军浓厚氛围,助力成都市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现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四川天府新区“爱国拥军示范单位”“爱国拥军先进个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名额
(一)评选名额。本次活动评选10家四川天府新区“爱国拥军示范单位”、10名四川天府新区“爱国拥军先进个人”、5名四川天府新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
(二)推选程序。各单位、企业、商家、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均可参与推荐,其中企业、商家、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自荐应到所在单位(行业系统)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各部门推荐对象不局限于单位内部,应在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择优推荐。
二、推选范围与条件
(一)四川天府新区“爱国拥军示范单位”。从各行业领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单位、企业、商家、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中推选。
一是政治意识坚定。有强烈的国防意识、拥军意识和奉献意识,自觉弘扬爱国拥军优良传统,积极为国防事业贡献力量。
二是拥军意识强烈。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主动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三是发挥引领作用。敢于创新、乐于奉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引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拥军事业,积极为营造尊军崇军社会氛围贡献力量。
四是经营合法合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四川天府新区“爱国拥军先进个人”。从关心和支持新区拥军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中推选。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道德风尚好,具备大局观念和奉献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关心国防建设。国防意识强,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活动,支持国防建设,自觉维护军队声誉和形象。
三是拥军事迹突出。积极践行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热心参与拥军事业发展,支持鼓励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全力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事迹真实且突出。
四是热心退役军人事业。主动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群体,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中助力明显。
(三)四川天府新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从支持地方建设发挥军地桥梁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新区户籍现役军人中推选。
一是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个人表现优异。在部队有立功受奖经历,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军纪处理,自觉维护军队声誉和形象。
三是工作成效明显。在参与地方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发展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作出贡献。
四是表率作用突出。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与地方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联系地方群众,在干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形象,认可度满意度高。
三、活动时间
请在7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邮箱181829110@qq.com,未按要求申报不予接受。
(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