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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宠物互动体验店从业人员不能共用混用

更新时间:2023-06-17 15:17:25点击次数:39769次字号:T|T


成都八部门联合发布宠物经营管理指引

近年来,宠物经济悄然兴起,宠物消费市场涉及领域也逐渐增多。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更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宠物市场长远健康发展,该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公园城市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宠物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出台了《成都市宠物经营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根据《指引》要求,从事宠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应当依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经营宠物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单位和饲养犬只的个人还应做好犬只预防接种、免疫留存。

《指引》明确,诊疗机构应建立诊疗流程及价格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诊疗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并提前明示消费者,以有效减少消费纠纷。

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殡葬业也在全国各地兴起,从事该行业的许多店家会提供宠物遗体清理、遗体火化及宠物骨灰寄存等服务,还有一些店家会为客户制作纪念品,但并非每个店家都是合法合规的。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从事宠物及相关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有严格要求,应当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具有病原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和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特别是病死的宠物不能随意丢弃或者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丢弃、处理病死宠物。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有资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有4家,《指引》同时鼓励从事宠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与这些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

付费后可以抚摸、投喂宠物,时下,宠物互动体验非常受欢迎。根据《指引》规定,用于宠物互动体验的动物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强行免疫,并具备合法动物来源凭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得将禁养犬只用于互动体验。经营者对动物进出场应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建立免疫注射、清洗消毒、染病动物隔离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此外,对像“猫咖”“狗咖”这种同时从事餐饮食品经营和宠物互动体验的店,该负责人表示,除应依法获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外,还应当确保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区、就餐区、辅助区)和宠物互动体验场所严格分割,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不能共用混用。(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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