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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重视保单宽限期,避免失效理赔难

更新时间:2024-09-12 16:54:11点击次数:479563次字号:T|T


  案例介绍

2019年6月,王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保险,保额30万,年缴保费4000元。2022年12月王女士确诊为乳腺癌,随即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申请。

在调查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王女士保单已为失效状态,失效原因为2022年6月当期保费未缴纳,60天宽限期内一直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收费失败。理赔人员只能遗憾地告知王女士,因为保单失效,此次出险不能理赔,王女士表示不能理解,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忘记缴费,不可以补交保费再正常理赔吗?

案例分析

什么是保险宽限期呢?保险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公司条款约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

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需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缴的保费。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保单效力中止。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在补交保险费及其利息和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本案王女士因宽限期内未及时缴纳续期保费,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无法进行保险理赔。在这里大家人寿湖南分公司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如下风险提示:

1、保险公司一般在宽限期前会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提示投保人按时缴纳保费。同时,投保人在投保后应牢记保单重要信息,如缴费日、保费金额、缴费账户等,避免因遗忘或疏忽,未能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

2、有些客户认为自己享有60天的宽限期,不着急缴费,等到宽限期最后两天再缴费,但是往往由于银行账户异常,或者对于宽限期计算错误,导致保单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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