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总局和省局部署,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重点典型案件,现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1.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州市通发农业节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单翼迷宫式滴灌带案
当事人生产的单翼迷宫式滴灌带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经检验,该批产品的流量均匀性、耐拉拔性能项目不符合GB/T 19812.1-2017《塑料节水灌溉器材 单翼迷宫式滴灌带》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青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寿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寿光市稻田镇明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寿光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检测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复合肥料“总氮含量”项目不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证据证明不知道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寿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安丘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化肥经营活动案
安丘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涉嫌违规销售肥料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情况下,销售含硫铵氮肥和激活生根壮苗剂等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安丘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4.临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朐县今视明眼镜店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临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提供不出其在用的验光仪、验光镜片箱和焦度仪在有效期内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经查,上述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强检方式为周期检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对上述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的行为违反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临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眼镜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5.经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潍坊经济开发区静博皮鞋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经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其经营的一批鞋子的来源。经鉴定,上述产品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经营上述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经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