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卫东)“法官,对方手里掌握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我的主张,我要向法院申请书证提出命令。”近日,广安市武胜法院在审理的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出了全市法院首份书证提出命令裁定书,切实解决了当事人举证难的问题。
申请人冯某1与申请人冯某2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主张为被申请人从事运输,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17万元运输款未支付,但仅提交了双方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明。被申请人对此不予认可,但其在通话录音中认为申请人主张款项仅有12万元左右,还多次陈述掌握有申请人的运输单据。对此,申请人向武胜县法院提交书证提出命令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交申请人的运输单据,以证明申请人主张金额属实。
武胜县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有关的运输单据已明确由被申请人控制,且该运输单据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故依法准许申请人的申请,并向被申请人发出了书证提出命令裁定书,责令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书证,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可以认定申请人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最终,被申请人慑于书证提出命令裁定书,与申请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向申请人履行了协议款项支付义务。
书证提出命令,是对一贯适用的“谁主张,谁举证”证据规则的例外突破,拓展了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手段,填补了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解决了当事人无从举证的窘迫,有利于查明案件客观事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
什么是书证提出命令?书证提出命令是指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时,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该书证。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条件?1.书证要证明的问题应当是由申请人一方进行举证;2.书证在对方当事人的手中,申请人一方不掌握该书证;3.需要以该书证证明案件事实,且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
附件:书证提出命令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
(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
(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
(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
(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
第四十八条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书证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主张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