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山东烟台某电力技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急急忙忙来到新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原来,烟台某电力技术公司分别起诉了甘肃某电力科技公司、江苏某机械制造公司侵害其商标权,侵权产品系用在锅炉上的过渡阳极、阴极头及主阳极设备等配件,由于侵权产品体积小,容易被转移,原告公司又在外地,对证据的状态难以掌握控制。
民二庭、执行局一行四人即刻驱车前往距离哈密79公里的神华国能哈密电厂,对留在神华国能哈密电厂内的过渡阳极、阴极头及主阳极设备查封扣押,并要求神华国能哈密电厂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设备。在执行局的协同配合下,民二庭圆满完成了这次证据保全工作,将认定本案侵权事实的主要证据予以保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不住的道谢。(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