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召开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党会福同志主持。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闫占福同志对伊州区人民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宣读了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廉政监察员的决定。院党组书记姚文光同志与各主管院长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纪检组组长闫占福同志与廉政监察员代表签订《2017年度廉政监察员责任书》。
他要求,一是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监督。一方面,法院每位干警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办案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正确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公正廉洁司法。另一方面,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责,纪检组要加大监督主业,尤其加强对本院各部门的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理念。二是严格执纪监督、严惩司法腐败。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问责工作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院的重要抓手。我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防止责任虚化、空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郑璐 曹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