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面对审判工作对信息化的不断要求,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地区两级法院的信息化督导,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化应用率。
据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将网上办案纳入审判绩效考核内容,要求网上办案考核指标满意值达到82%(不满意值70%)。为加强地区法院网上办案,中级法院每个工作日对两级法院网上文书制作、文书审批、电子卷宗制作、庭审录音录像等进行日常巡检,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排查,以督促各法院加强网上办案。
3月份,地区中级法院对地区两级法院信息化五项指标进行了统计,中级法院、阿瓦提县法院、乌什县法院、拜城县法院、温宿县法院、库车县法院信息化应用率达到82%以上,阿克苏市法院、沙雅县法院、新和县法院、柯坪县法院未达82%,未达的主要原因在于电子卷宗制作率和庭审录音录像率两个指标完成不高。
为此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所有法官、书记员必须于结案前在审判系统“生成卷宗”、 制作文书并准确标记“结案”文书,以提高卷宗制作率,并要求对庭审录音录像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地区两级法院的信息应用率进一步得到提升。(黄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