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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中​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获高院审议​

更新时间:2017-05-19 15:38:48点击次数:3824次字号:T|T
      5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在方案报备高院后,哈密中院将正式开始司法责任制改革具体工作的落实。       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哈密中院紧扣司法改革主题,切实抓好决战阶段重点和关键领域改革。本次司法责任制改革涵盖了案件分配制度、院庭长办案机制、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5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在方案报备高院后,哈密中院将正式开始司法责任制改革具体工作的落实。
      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哈密中院紧扣司法改革主题,切实抓好决战阶段重点和关键领域改革。本次司法责任制改革涵盖了案件分配制度、院庭长办案机制、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运行机制、审判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加强法官履职保障等多项内容。哈密各基层法院的实施方案也已经中院审批后呈报高院,方案尚在高院审批期间。
      下一步,哈密市两级法院将积极关注全国、全区有关法院的有效尝试、好的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创新运用,抓紧时间形成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实现司改工作的进一步突破。(聂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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