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成功审结了一件因系亲戚关系而拒不偿还借款的民间借贷案件。经过调解,本是亲戚的双方当事人成功化解了矛盾,打开了心结,重归于好,并达成了协议,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2017年3月28日,岳池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接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唐某甲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唐某乙偿还借款2万元。原告唐某甲与被告唐某乙本是亲戚关系,因为被告唐某乙长期不偿还借款,原告唐某甲一怒之下将其诉至岳池县人民法院,致使本是亲戚的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案情的详细情况后,决定全力对此案进行调解,一边积极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仔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一边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见面,以便进行调解。此时被告唐某乙表示自己因为腿部受伤,在成都、岳池等医院多处治疗但仍无法行走,无法到法院进行调解,且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借款。承办法官在确认了被告唐某乙受伤的事实之后,及时联系了原告唐某甲,全力劝说唐某甲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将唐某乙接到岳池县人民法院来协商处理此事。
2017年4月1日,原告唐某甲与承办法官一同前往唐某乙的住处,唐某甲主动将唐某乙从楼上背到楼下,承办法官在旁边予以搀扶,由于楼层较高,双方热得汗流浃背,到了法院调解室唐某乙表示十分感动,当即表态就算在目前经济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都愿意全力偿还清楚这笔债务,早日修复双方的亲戚关系。唐某甲在听到唐某乙的表态之后,也表示之前唐某乙受伤,自己作为晚辈却因为这些小矛盾而没有尽到照顾长辈的责任,以后一定加以改正,表示愿意给予唐某乙一定的还款宽限期限,并主动放弃利息。案件很快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在目送二人远去后才返回办公室。
由于法官的耐心调解,案件得以解决,矛盾也得以化解,从而也使我们感受到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围绕人民的呼声、疾苦、利益而工作,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谭俊斐、谭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