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一位耄耋老人紧紧抓住一个男人的手,笑眯眯的说:“刘法官,你是好人,你真是我们人民的好法官。”许久老人才肯将手松开,在其子女的搀扶下,依依不舍的离开。
2017年4月11日上午9时许,上述的这位87岁的耄耋老人在其儿媳的搀扶下,来到石垭法庭,起诉其余5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法庭负责人了解到此案涉及被告人数众多,处理不当将不利于家庭和谐,不利于社会稳定。当即决定立即受理,为此案开辟绿色通道。
受理案件后,法庭派专人审理该案。当天逐一通知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开庭时间。随即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让各方倾述心里的想法,但因人数涉及多、家庭矛盾琐碎复杂,第一次调解并没有达成协议。在第一次调解失败后,承办法官仍不放弃调解的想法,继续通过电话与每位被告进行沟通。一直到开庭的当天,承办法官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对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告知原告以后在处理家庭事务时应“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加上当地村干部和被告亲友的共同劝说下,现在有联系的6个子女最终认识到拒不赡养父母行为的错误,并保证今后将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艰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老人跟随其小女儿生活,其余子女每月给付生活费,该纠纷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人们会为了利益不惜舍弃亲情。但终归血浓于水,家庭纠纷的解决就要靠亲情来化解,双方敞开心扉、说说心里话,才能解开误会,消除分歧,促进家庭和谐。石垭法庭近年来始终秉承司法便民、为民理念,在处理家事案件的过程中,一律快审快结,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司法服务优势,完善巡回审理等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为老百姓分忧解难,架起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石垭法庭 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