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岳池县法院酉溪法庭在秦溪镇镇政府会议室以坝坝法庭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何某与杨某、赵某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一案。
今年5月,原告何某被被告杨某家所养的狗咬伤,因私下协商未果,何某向酉溪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赔偿其医药费。承办人舒法官在了解了案情后觉得,此案可调、好调,双方走上法庭完全是沟通不良导致的。于是舒法官觉得有必要在秦溪镇搞一次坝坝法庭,这样既能方便双方当事人出庭,更重要的是能对当地的村民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在得到酉溪法庭庭长批准后,承办人迅速联系了秦溪镇政府,得到了他们工作上的支持。
7月26日在秦溪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坝坝法庭如约开庭,经庭审,双方接受了调解。在庭审中双方开始仍有些僵持不下,但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还有亲戚关系后,舒法官立即给双方打上了亲情牌,这才让双方有了退让的迹象。经过两小时的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承担原告医疗费400元及诉讼费且当庭付清。庭审结束后,双方在大家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很多时候,农村纠纷都是因一些小事引起的,双方当事人不善于沟通,以至小事闹大,最后走上了法庭这条路。因此,在处理村民矛盾纠纷之类的案件,最好的方式就是引导双方正确沟通,有时候往往一句得体的话语就能化解双方的矛盾。(卢秋生 邓寒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