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珙县某劳务派遣公司因用人单位岗位调整须减少使用派遣人员,派遣公司于今年的6月30日通知被精简人员即日起不再上班,被精简人员到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时被告知,必须承诺是主动辞职,否则就不为其办理到社保机构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公司的目的是只要被精简人承认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公司就可以不支付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被精简的陈某等三人向珙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珙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办理。
承办律师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沟通和与派遣公司反复座谈,2017年8月30日,派遣公司与陈某等三人在公司办公室签订了协议,派遣公司承诺为陈某等人补缴7、8月份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协助办理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据陈某等人反馈的信息,派遣公司正在积极履行协议。(珙县法司法局 陈代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