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岳池法院立案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年轻的老板高某承诺一定归还所拖欠的货款,各原告也纷纷表示了谅解。
高某本是岳池县花园镇人,几年前,不满三十岁的高某决定自己经营餐馆,经过考察市场、租赁门市等一系列筹备工作后,一家主打烤鱼,颇具特色的餐厅在岳池县主城区开张了。在经营中,餐馆日常所需的油、米、蔬菜等的采购一直是按照先拿货,定期结账的方式进行。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餐馆并没有取得预期的利润,高某的资金出现了问题。2016年7月,高某没有能够如期支付货款,只能给各位供货商家出具了欠条。到2017年8月,这些欠款没有如数偿还,各位供货商尽管一再催促,高某依旧没有兑现还款承诺。
2017年8月,8位供货商家将高某告上法庭,要求高某支付多笔货款共计十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清了案情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高某表示自己有多套住房,有支付能力,请求各被告给予一定的时间来解决问题,各被告也表示愿意相信被告。最终通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在约定时间前向各原告支付货款。(岳池法院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