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岳池县法院坪滩法庭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杨某于2016年9月14日在四川某公司承建的某项目工作时受伤,2017年3月4日治愈出院。2017年5月18日,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7年7月7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四川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向该院提起诉讼。
考虑杨某因事故发生后,目前还处于恢复期,行动不便,且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自己已垫付了大量的医疗费。该庭特意为杨某开辟了绿色通道。每一份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到杨某的住处,开庭审理的地点也从派出法庭调整到县城的审判庭。从2017年8月14日受理,到2017年9月7日开庭审理,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未果。2017年9月27日,在该院受理杨某与四川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后第44天,承办法官将民事判决书送到了杨某的手中。
虽然对于杨某的其中一项诉讼请求并未支持,但杨某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仍向承办法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谢。杨某在感谢信中写道:“本人身体受到伤害,在审理过程中,有时情绪比较激动,钟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家庭经济困难,暂住在岳池县城,钟法官做到了以人为本,把本应该在坪滩审理的案件送到县城法院审理,每次都把法律文书亲自送到县城交到我手中......”。
近日,杨某为表示感谢,特意向岳池法院坪滩法庭送来了一面旌旗—“秉公执法 维护民权”。至此,一起长达一年的劳动争议事件,通过该庭44天的快审快结暂时告一段落。
法官心语:以为民之心做为民之事,彰法之正义,谋民之福也。(杨璨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