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叶某某出狱后面临的生活困难,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2月6日上午,三台县司法局安排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前往其户籍地花园镇就其出狱后的生活、生产和镇政府进行沟通和协调。
司法局工作人员向花园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叶某某的基本情况(叶某某2008年因故意杀人入狱,其父被其杀死,其兄也因罪在北京某监狱服刑,其姐已外嫁,并且其本人患有癫痫,出狱后生活将非常困难)。
花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听完叶某某的情况介绍后,当即明确如下安置措施;一是协调民政等部门落实其低保和临时救助;二是安排村两委干部作为叶某某的监护人,对其生活生产进行日常帮扶;三是马上组织力量清扫叶某某的房屋,为其购买必要生活用品,同时安排专人在叶某某出狱当天将其接回。
此次帮教行动圆满解决了叶某某出狱后的安置问题,为该县安置此类人员提供了宝贵经验。(唐德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