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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高效执行涉民生案件,为农民工讨回赔偿款

更新时间:2019-11-20 14:13:06点击次数:60843次字号:T|T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我等了两年的钱,立案两周就拿到了!”农民工老胡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领到87536.19元赔偿款后激动不已,不住地向执行员张胜艳表达谢意。

        2017年3月,老胡受彭某雇佣,到天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从事钢筋建造工作。2017年4月19日,老胡在工作时不慎摔伤,当日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因赔偿费用迟迟未能协商一致,今年2月,老胡将彭某及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彭某赔偿老胡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7536.19元,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彭某和建筑公司均未履行赔偿义务。11月初,老胡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当天,执行员张胜艳便向被执行人彭某、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通过查控系统冻结了两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限制其高消费。为了尽快帮申请执行人讨回赔偿款,张胜艳双管齐下。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彭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建筑公司要求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没想到两名被执行人推诿扯皮。建筑公司不仅拒不履行,且态度嚣张,称法院冻结其账户、限制其高消费是违法行为。为了找到突破口,执行员决定在被执行人彭某身上下功夫。

         “上了失信黑名单不仅仅出行受限,作为包工头既毁了名誉又影响生意,得不偿失啊!”“如果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自己考虑一下!”经过执行员“软硬兼施”的明理释法,被执行人彭某终于想通了,主动将87536.19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执行员张胜艳立即通知老胡前来领款。第二天上午,申请执行人老胡赶到法院领取赔偿款,“我一共来执行局两次,一次来立案,一次来领钱,咱法院执行真是高效!”拿到赔偿款的老胡欣喜万分,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件的高效执结仅是中原区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中原区法院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高效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兑付执行款”,争取让更多的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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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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