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经济互助会,俗称“邀会”,在某些地方比较流行,殊不知,这种大家司空见惯的现象可能涉嫌犯罪,珙县就有人因“邀会”被判刑!
2014年,做生意的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就组织“邀会”,邀请周某等三十余人参加,每轮的会费为16万元。开始一切正常,但到了第八轮,周某因赌博欠债太多,领取16余万元会费后逃跑,“邀会”被迫“倒会”。今年1月份,外逃的周某被抓获。近日,珙县人民法院以张某和周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128万元,判处张某和周某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并处数万元的罚金。
民间“邀会”实质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行为,参加的人数一般较多,虽然每轮的资金量可能不大,但进行数轮后累积的资金量容易达到20万元的刑事立案标准,参加人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珙县司法局 陈代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