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司法局四举措做好疫情期间行政复议法治保障
更新时间:2020-02-28 15:02:08点击次数:64758次字号:T|T
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江安县司法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法治保障工作。
一、强化权利保障。畅通复议渠道,积极推行线上复议,确保复议热线电话畅通,累计接听咨询电话8人次。引导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办理案件立案手续。对申请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提起复议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二、优化审理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调查通过网络、录音电话、书面调查函等方式进行。积极完善电子送达方式,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申请人电子送达复议法律文书1份。强化审限监管,开通涉疫涉企复议案件绿色通道,依法、稳妥、从快审理。
三、合理统筹办案。集中骨干力量办理涉疫涉企案件,稳妥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疫情防控项目、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等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力量,充分保障项目复工复产和工程进度。目前,正在审查办理1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
四、完善工作联动机制。主动将行政复议法治保障关口前移,积极加强与公安、卫健、市监、人社、交通等重点部门的对接联系,收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合力研究重点疑难问题。对于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帮助协调解决。(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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