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多年的烦心事得到解决,申请执行人写信赞法官
更新时间:2020-04-30 17:03:28点击次数:76290次字号:T|T
“……这样的好法官,这样的好同志,我们从内心深处感激万分……”4月26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366办公室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申请执行人王阿姨对任留柱法官以及执行员刘艳荣、吴景、张万年的耐心、热心、敬业表示感谢。
2019年6月,王阿姨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第三人屈某某、陈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房地产公司将原告购买房屋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经过调解,王阿姨、房地产公司、第三人达成如下协议:2019年6月24日前,被告与第三人屈某某、陈某某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注销手续;被告将涉案房屋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将涉案房屋产权登记至王阿姨名下。然而,房地产公司并未如期履行。王阿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任留柱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从最开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现在,时间跨度15年,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许多手续已经过期,无法正常协助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再加上第三人用该房屋办理的抵押贷款手续未注销,案件执行起来比较麻烦。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任留柱一方面及时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至被执行人,另一方面按程序制作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手续送达至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同时,催促第三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注销手续。几经周折,了解到第三人在银行办理的贷款已全部偿还,银行已经委托王阿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于是在法官提示下,2019年12月,王阿姨办好了抵押注销手续。
随后,执行员刘艳荣再次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了解涉案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程序。由于被执行人公司此前多次涉案,并且情况不同,为审慎处理,凡是涉及此公司的不动产过户均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确认。几经确认,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反馈,涉案房屋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在人民法院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前,房屋登记机构暂停办理登记”,为此,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暂停办理该房屋登记手续,并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
为了尽快执行,法院依法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公函告知案件详细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回复审查建议。之后,执行员又先后四次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了沟通,最终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涉案房产过户登记到了王阿姨名下。
“事情经过这么多年,我本来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没想到在法官的努力下,高效执行,为我们办好了过户手续。”王阿姨说,“我想请他们吃个便饭表达谢意,但他们一句‘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便回绝了。为此,我才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由于疫情原因,感谢信姗姗来迟,送感谢信时,王阿姨激动地说:“这么多年的烦心事,这次能够得到圆满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穆童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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