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2月初,年近古稀的周某某、帅某某到岳池县法院罗渡法庭提交民事起诉状,称老两口年迈体弱、生活无法自理,但是子女却未尽到赡养义务,要求子女依法支付赡养费。
罗渡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适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周某某、帅某某所诉案件优先立案。为深入了解老人生活现状及其子女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先后通过电话问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双方当事人所在乡镇、村社了解相关情况。据了解,二老生育两个儿子周某甲、周某乙,一直以来,二老和两个儿子及家人共同生活在一栋三层自建房中,近年来,家人之间常因家庭琐事争吵,矛盾逐步激化,最终引发赡养纠纷。考虑到两位原告年事已高,以及赡养案件在当地的社会教育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在双方当事人居住地裕民镇进行巡回审理。
2月17日,巡回审判车如约开到了裕民镇。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原、被告及其各自家庭之间的矛盾,从情、法、理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老人对儿子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儿子对老人多一些感恩之心,帮助双方打开心结;同时向双方讲解关于赡养的法律法规,并明确指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不但要在经济上供养,还要在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最终,被告周某甲、周某乙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尽赡养义务,同意由法院依法处理。
2月23日,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两个儿子每月各支付每位老人赡养费500元。为深入践行“适老诉讼服务”,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老人家中送达裁判文书。在老人家中,承办法官将判决书内容逐字逐句念给两位老人听,耐心解答老两口的法律困惑和围观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得知以后的生活有了着落,老两口对着法官连连道谢。(李定娟 邓寒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