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提供人民满意的司法服务,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的干警们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在司法警察大队配合安检后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受理该起离婚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因婚生子女李某已年满8周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考虑到李某平时学习任务重,秉持着公正、高效的办案原则,决定在周六上午向未成年人李某询问父母离婚后与谁一同居住生活,随即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耐心倾听李某的诉求,认真听取了李某的意见,李某放下心结,说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同时审理团队的干警们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释明法理,寓情于法,最后,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出宝清人民法院在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了法律有尺度,执法有温度。
司法承载的是法院人的初心使命,守护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一纸冰冷的裁决,更是司法温度的传递。宝清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做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司法裁判有机结合,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甄大伟 段庆禹 马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