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池县法院与达州市通川区法院、渠县法院通过联动执行,打破执行僵局,成功处置一套价值1000余万元的涉案房产,顺利将相同被执行人的多起案件执行完毕。
马某某、蔡某某因未按约归还岳池某贷款公司的借款,岳池某贷款公司向岳池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某某、蔡某某归还欠款本息共计300万元。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马某某、蔡某某仍未按约履行,岳池某贷款公司遂向岳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马某某、蔡某某还系达州市通川区法院、渠县法院多起案件被执行人,债务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目前能够进行处置的唯一财产系登记在蔡某某名下位于成都市某地的住房,该房屋价值千万,但也被达州市通川区法院、渠县法院多次查封,且蔡某某在成都某银行还有200多万元的抵押贷款未归还。因各方无法对案涉房屋达成一致协议,如何处理该房屋一度成为难题。
岳池县法院作为案涉房屋的首封法院,一方面多次联系相关法院,沟通、协调涉案财产的处置问题,一方面联系抵押银行,确定其债权,一方面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并与被执行人长期保持联系,要求其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过前期各方的共同努力,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3年5月,岳池县法院将相关法院及债权人、被执行人一并通知到本院进行沟通、协调,在协调过程中,各法院就各债权人的债权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各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意见,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各方债权人分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就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协议:即案涉房屋由被执行人联系买家,买家将相关购房款直接转入岳池县法院的案款专户,岳池县法院将案款转入各法院案款专户,再由各法院将案款转给相应的债权人。
达成协议后不久,被执行人联系到承办法官,称其找到了买家,但买家到相关部门了解到案涉房屋存在抵押、查封情况后,心有顾虑。
为顺利推动该案进度,岳池县法院与其他案涉法院工作人员一同与买家进行沟通、交流,确定可行方案,最终买家打消顾虑,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将购房款转入岳池县法院案款专户,同时代被执行人归还了银行贷款,银行解除了房屋抵押权登记。收到案款后,岳池县法院赓即联系其他案涉法院,各法院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案涉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登记,买家顺利的将案涉房屋进行了过户登记。岳池县法院及案涉法院也立即将到账的资金按和解协议发给各债权人,一批案件顺利化解。
该案,经过多家法院齐心协力,协同配合,让申请人的纸上权益最终变为真金白银,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王雪梅 钟金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