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原本应该在禁烟方面为其它公共场所树立标杆的医院,却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暗访调查中表现最差——这是郑州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室内吸烟现状调查结果中出现的尴尬一幕。
在第26个“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河南省疾控中心首次联合郑州爱卫办,对郑州市医院、商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政府机构、酒店和餐馆等6类24家场所控烟情况进行暗访监测,并在5月29日公布了监测结果。
结果显示,6类24家场所室内PM2.5平均浓度为108.96微克/立方米,达到轻度污染级别。其中让人意外的是,医院的室内PM2.5平均浓度在6类场所中排名第一,最大值达到189微克/立方米,其次为餐馆、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
据介绍,国外研究表明,室内颗粒物90%~95%成分来自烟草燃烧,室内空气中PM2.5的监测,是目前国际上用于评价公共场所禁烟效果最常用的方法。
事实上,卫生部早在2011年3月就颁布了新修订的《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要求从2011年5月1日起,在28类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志。
然而,2年时间过去了,效果却不容乐观。据参与此次暗访监测的河南省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研究所工作人员王卫峰介绍,暗访时,部分医院室内有吸烟现象,且无医护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医院流动人口多,而且不是患者就是患者家属,情绪都比较焦虑。”王卫峰说,卫生系统努力几年,应该有成效,但同样面临尴尬。
记者随后走访郑州多家医院看到,在门诊大厅的入门墙壁上,清楚地张贴有“请勿吸烟”的标识,旁边还加贴了“禁烟规定”。虽然禁烟宣传做得不错,但记者多次看到有人吸烟,在电梯口的垃圾桶上,也都有烟头烟灰。
“吸烟者真要是不听劝告,我们也没有办法。”一些医院设立的巡查员向记者抱怨说,劝阻患者不要吸烟时,往往遭遇不理解,更有甚者辱骂监督员,加上患者及家属流动性强,医院没有处罚权,控烟效果并不明显。
河南省栋梁律师事务所的薛少卿律师说,根据此前卫生部新修订的细则,执法主体将是卫生监督部门,但跨行业、跨部门的执法效力大打折扣。(记者余嘉熙)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