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住房建设 > 正文

首个住房租赁基金成立,能解决什么问题?

更新时间:2022-11-11 10:13:29点击次数:39460次字号:T|T

新闻1+1丨首个住房租赁基金成立,能解决什么问题?

近日,我国首个住房租赁基金在北京正式设立,将通过盘活市场存量房产,向个人租户提供长租房服务。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模式?户型配套如何?房租会更便宜吗?《新闻1+1》连线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筹备组组长、建信信托总裁孙庆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为大家答疑解惑。

住房租赁基金主要面向新市民群体,尤其是大学毕业生

住房租赁基金将通过盘活市场存量房产,向个人租户提供长租房服务。基金由建设银行负责运作,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房租价格将低于周边平均租价10%左右。主要面向新市民群体,尤其是大学毕业生。

为什么住房租赁基金主要面向新市民群体,尤其是大学毕业生?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筹备组组长、建信信托总裁 孙庆文:我国住房的消费群体分为三类,一类是有能力消费,购买住房的;一类是收入相对较低,通过政策性住房,例如公租房、廉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的;剩下的中间这一部分,是有一定收入,但是还没有能力买房的,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5年之内也没有购房资格,购房能力也还达不到。但是这些人是新市民,又是新青年。他们对住房的品质又有新的要求,比如强调社交、强调便捷。所以住房租赁基金这次投资的租赁住房项目,开发的产品就是满足这些新市民、新青年对租赁住房品质的一些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二十大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求的一个重要步骤。

商改住租赁住房,配套品质怎么样?

把存量闲置的办公和商业房产进行改造,户型配套如何?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吗?能否满足新市民的需求?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筹备组组长、建信信托总裁 孙庆文:我们这次收购的一些项目,大部分是些“商改租”,后续还有一些“公改租”,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改成租赁住房。我们之所以选择这些土地性质的项目进行首批改造,也是因为大城市特别是核心城市,现在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租售比比较低,土地成本也比较高。而刚才说的这些土地都是成本相对比较低的,这样就能在相对比较低廉的土地和项目上,改造成租赁用地提供租赁用房。一方面满足品质,一方面能够实现基金的可持续商业化运作。像大兴生物医药基地我们收购的项目,每户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做到干湿分离,同时还有一个公共的区域,包括有公共的厨房、咖啡厅、阅读区、健身房等等。可以满足年轻人的社交需求,便捷要求,品质还是非常高的。

如何实现商业可持续性?

房租价格将低于周边平均租价10%左右。这个平均租价怎么算的?作为运作方,怎么保证不赔本,未来还能有收益?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筹备组组长、建信信托总裁 孙庆文:关于定价,我们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包括我们在大兴收购的生物医药园区的第一个项目,我们在园区面对许多企业进行了大量调研,从他们的需求,从市场的价格等多方面考虑,最终确定收购这个项目,以租赁价格来确定收购价格,这样能够确保项目实现盈利,进而实现基金的盈利,实现这只基金最终的商业可持续。

如何看待这一新模式的探索?

住房租赁基金成立能解决什么问题?一起听听专家怎么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邓郁松:住房租赁基金是探索形成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

第一,我们很清楚在大城市房价很高的情况下租售比并不合理,通过租金获得回报的收益率很低,很难实现市场化运作。但是目前采取住房租赁基金的方式,它通过在市场调整的时候,收购一些存量的商业办公资产,可以拿到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合理的价格就有助于提升它后续的资产回报率。

第二,由于盘活存量,通过改建的方式有利于优化租赁住房的供给结构。这种优化供给结构不仅会提升租赁住房的品质,更重要的是降低了租赁住房的租金。通过改建的方式,实际上可以降低租住人总体的租金负担。虽然租金可能和市场上普通范围内租金相当,但由于它整个面积更加合理,就相当于降低了租住人总体的租金水平,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尝试。

第三,因为它会引进专业化的运营机构去进行运营,所以会有助于提升租赁住房服务的品质。这会更加适应年轻人,特别像一些新就业大学生的需求。

第四,在很多城市,商业办公市场存在很明显的供过于求的情况。盘活存量资源不仅增加了租赁住房的供应,也改善了存量的商业办公市场的供求关系,这一点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