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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考虑扩大住宅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比例

更新时间:2023-08-30 15:33:26点击次数:40427次字号:T|T


 安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8月28日,安徽省住建厅答复表示,目前全省共有充换电基础设施261050个(座),超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50%,接下去将考虑扩大住宅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近年来,安徽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扎实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充换电基础设施261050个(座),超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50%。

  同时,为了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徽要求小区管理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予以协助配合,对充电设施建设有异议,由小区管理单位会同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属地住建、消防、供电部门申请论证。2021年以来,全省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已新增汽车充电桩5172个。

  今后,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家门口充电便捷性问题,省住建厅将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周边城市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单位推动大型商场、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向居民开放。

  严格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监管,确保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比例达到30%,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考虑逐步扩大住宅配建停车充电设施设置比例。鼓励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有效提升停车位充电设施周转率。

  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情况,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改造范围,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加强群众充电需求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结合小区场地现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小区合理增设,满足不断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小区管理单位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等理由阻扰安装充电桩。

  等更多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省住建厅还要求加强充电设施维护。指导乡镇、街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合同约定的责任,因地制宜根据居民区充电实际情况,加强管养和巡查,及时防范火灾隐患,保证居住区住用安全。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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