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川残)为了检查验收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从今年起,四川省广元市出台了专门的检查验收考评办法,不仅制订《广元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评估验收指标》,还制订下发《广元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检查验收试行办法》,拟定重点对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进行检查验收,旨在抓示范,强引导,推全面。
一、《试行办法》明确抓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的原则
一是坚持自筹为主、适当补贴原则。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各县区应坚持自筹为主,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市残联通过检查验收后,将给予适当补贴。
二是坚持规范标准、全面新建原则。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必须是本年内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规范化全面新建完成,不能在过去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或扩建完成。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资源共享原则。可以协同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共享与整合,共同完成示范站点建设,但必须有专门的残疾人康复阵地与器械,有醒目的残联或残疾人社区康复标识标牌,与残联系统实施的残疾人全民健身示范点建设相融合的不再纳入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补贴范畴。
二、《试行办法》细化对社区康复示范站点建设进行检查验收的指标
一是《试行办法》确定“九个一”建设标准。我市明确了社区(村)总体按照“九个一”标准建设社区康复站(室),严格做到有有一块牌子、一个训练(工作)室、一名培训过的康复协调员、一套工作制度、一张康复服务指导网络图、一套康复设备、一套康复知识普及读物、一套康复工作登记表、一套康复档案资料。
二是《试行办法》详细制订考评计分方法。考评标分100分,其中:软件指标考评标分60分,硬件指标考评标分40分。软件指标包括(1)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2)政府及社区(村)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专门工作机构,明确有专人负责,有牌子,将社区康复纳入对有关单位的考评指标;(3)配备专门的社区康复协调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地方自筹资金、地方残联补贴等方式妥善解决好工资待遇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好有人服务、有能力服务的问题;(4)建立一系列社区康复工作规章制度,并规范上墙,如一套社区康复工作制度、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规范、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工作职责、社区康复档案工作制度、康复器械管理制度、残疾人康复服务基本内容、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康复服务指导网络图等;(5)入户进行残疾筛查,摸清社区残疾人底数,登记造册;(6)按照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统一制订的社区康复档案套表,为社区各类残疾人规范化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根据“量服”要求,合理制订每个残疾人的社区康复个案及整体性社区康复计划;(7)根据社区残疾人医疗康复需求,重点做好康复医疗服务及转介服务,如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助视器验配、听障儿童语言康复训练、言语残疾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救助、肢体残疾人康复救助、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居家无障碍改造、辅具适配、康复训练培训等;(8)按照全市创新的“五大社区康复”模式,做实“量服”计划,对社区六类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如开展残疾人心理疏导、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困难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共环境无障碍改造及发放康复知识普及读物等活动;(9)紧密结合残疾人节日,开展相应的活动,让社区残疾人主动融入社会,积极回归生活。硬件指标包括:(1)在社区(村)落实不低于30㎡的残疾人康复站,安排固定的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场所,有醒目的标识标牌;(2)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及固定的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场所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康复健身器械,满足残健公众需求;(3)社区内配套落实好文化书屋、娱乐棋牌、残疾人活动室以及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办公场所、电脑、桌凳等必要的设施设备;(4)完成社区公共环境无障碍建设,对示范点区域内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居家无障碍改造、辅具适配全覆盖等。
三、《试行办法》制定检查验收程序及补贴标准
各县区全面完成示范站点建设后,自行自愿申报,每年度申报截止时间11月底,过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各县区申报后,由市残联专门成立的检查验收组于每年12月份深入社区实地检查、现场查看、验收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依据。检查验收过关一个由市残联拨付5万元的补贴资金,检查验收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即为合格,由市残联拨付补贴资金,检查验收考评得分9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补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