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川残)为了切实帮助贫困重度残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逐渐实现小康生活,新都区残联根据四川省残联有关要求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成财社〔2014〕13号)的规定,通过“四个着力”把“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个省级民生工程落实到实处。
一、着力在宣传政策上下功夫。区残联利用报纸、政务微博等形式,对发放对象、发放程序、申请条件等内容进行宣传,并与“量服”工作充分结合,在入户调研时切实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每一个重度残疾群众知晓、了解这一惠残政策。
二、着力在公平公证上下功夫。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和公示制度,教就科对镇(街道)残联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分类、初审后,要求各镇(街道)残联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姓名、残疾等级、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在所报辖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对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审,确保公平公正。
三、着力在动态管理上下功夫。根据重度残疾人数量变动的实际,明确动态管理的具体办法,要求各镇(街道)残联及时核查发放对象的变化情况,并在每季度最后7个工作日内将核定发放人数汇总上报区残联备案。对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及时停止发放。并将发放到位的情况填入《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卡》,录入《四川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审定后的《申请审批表》与“量服”工作档案一并存档。
四、着力在接受监督上下功夫。为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圆满完成,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严格执行督查制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负责人,以及在审核审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该项政策要求补助对象是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过申请和审核通过后,按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标准给予补贴,从2014年元月起执行。截至目前,全年完成重度残疾人(1、2)级合计4074人,发放资金281.5万元,实现了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