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常建婷)12月9日上午,哈密市委书记黄建昆、市政法委书记张磊、市政法委副书记王峰鸣一行,来到市法院就如何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座谈。
从细微处落实依法治国
研究室主任郭忠祥:“我院今年工作中一大亮点是巡回法庭,配备了一辆车载式巡回法庭,改变原来仅仅要求基层人民法庭在村镇开展巡回法庭的老做法,将每个业务庭室,将完成数量纳入年终审判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巡回审判的范围从乡镇扩大到社区,选择一些典型的酒驾、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土地纠纷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提前通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附件居民,在小区的空地上公开审理,当庭宣判。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的工作,对庭审程序有个感性认识,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
赛买提•库尔班“自从前年诉前调解室成立以来,每年能够分流我院近五分之一的审判业务量,今年我们又推行了诉前调解免交诉讼费的措施,明年我们将增设人民调解室,经过人民调解的案件,在诉前调解室开展司法确认工作,这样能够简化手续,节约时间并且使人民调解的结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更加有法律保障。”
黄建昆:“依法治国从来就不是一句口号,依法治国的措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法治文化要接地气才能在社会生活中落地生根,开展巡回审判、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工作就是我们基层司法机关推动依法治国的有力抓手”
从对比中看问题
“今年1月1日至12月5日,刑事案件收案数量为632件,上升了51件,尤其是下半年,酒驾、醉驾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现在已达152件,同比增长了42%。”哈密市法院院长赛买提•库尔班正在汇报今年的相关数据。
市委书记黄建昆“打断一下,酒驾入刑是在2011年5月颁布的第八个刑法修正案中。按道理说运行了这么长时间,应该达到了震慑作用,为何今年下半年酒驾案件数量会集中爆发这么多?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与我市今年9月起开展的“百日交通违章集中整治”活动有很大关系,以前存在着执法不严,查处力度不够,造成一些酒驾没有被及时发现,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酒驾被发现被判刑的只是少数,导致了法律的社会效果大打折扣。在集中整治活动开始后,查处的力度加大,所以这类案件数量就增多了。这个数据的对比也提醒我们,有法必依,不仅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武器,也是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大家都意识到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时候,我们社会的法治思维也就渐渐树立起来了,司法机的公信力也将在秉公执法中得到巩固。”
坚持问题导向
政法委书记张磊“我有几个问题:1、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这个转变过程中,你们院有哪些具体措施?2、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与量刑规范化建设如何衔接?3、对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管理你们院有没有初步思路?”
市法院书记黄永军:“这几个问题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我们正在完善相关的措施,会后将上报详细报告。”
“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导向性和目标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委书记黄建昆语重心长的叮嘱到。
座谈会进行了两个小时,气氛热烈,大家纷纷争先发言,感到在贯彻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肩上的责任重大,必须全力以赴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