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邱娟)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对采购单位、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灌南县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与要求有全面的熟悉与掌握,并应用到平时的采购实践中。
二是完善预算管理。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环节,坚持无采购预算不得实施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采购计划执行,有效地杜绝专项资金、临时性资金采购的随意性。
三是依法进行采购。在实施采购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操作程序,依法依规办事,“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实行采购权、划付权、验货权“三权分离”,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四是加强联合监督。县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