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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省区市取消合法生育二胎生育年龄间隔限制

更新时间:2013-06-26 11:55:52点击次数:117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18日,国家卫计委官博一开通,就引来大量网友关于计生政策追问。昨日卫计委组建后举办的首期在线访谈,网友仍聚焦计生问题。

  月初,人口大省山东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新闻则引发全国关注,它被解读为“放开二胎信号”。专家解释,取消生育间隔和生育政策放松有本质区别。但专家指出,这标志着我国计生政策越来越“人性化”。

  6月17日,国办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明确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承担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引起人们关注。

  这不是本月首个和计生相关的热点。从武汉“拟罚小三”到山东取消生育间隔,再到上周卫计委开官博,这其中,大家总是最关心计生政策的变化。

  卫计委官博引“围观”

  6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多家网站开辟官方微博、微信。开通后,无论发布什么,每条微博评论里,几乎都有网友对基层计生执法中暴力行为的质疑,以及对何时调整计生政策的追问。

  新浪官微开通那条微博,和计生政策有关的评论超过700条。昨日是“健康中国”开通整一周时间,网友相关评论仍很活跃。

  昨日,还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后举办的首期在线访谈,内容在官博“健康中国”上直播。同样,无论问答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否相关,网友评论仍围绕着计生问题。其中“失独”如何解决、能否放开单独夫妇生育二胎等话题最热。

  北京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穆光宗很能理解网友的呼吁。“很难想象双独夫妇,如何应对上要照顾几位老人,下要照顾孩子的处境。”他主张尽早放开“单独”夫妇的生育限制。

  田雪原,曾是我国“独生子女”政策的主要设计者之一,如今,也表态支持逐步放开二胎。

  放开还是收紧?

  此前,山东出台的取消“生育间隔”的政策,一度被认为是放开二胎的信号。

  29岁的李卉(化名)是山东青岛人,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今年春节前,已有个两岁女儿的她意外怀孕。李卉很想把孩子生下来,但按照山东省当时的计生法规,李卉在30岁之前,生育二胎须间隔四年,否则算违法生育。不仅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做公务员的丈夫还将面临处分。

  4月下旬,媒体报道,山东省拟放开二胎生育间隔;6月2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案删除了该省执行25年的“生育二胎女性须30岁以上”的年龄间隔限制。这意味着,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夫妇,可根据意愿选择二胎生育时间。

  由于新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李卉的第二个宝宝,将能够合法出生。

  山东计生“新政”引来称赞。有舆论认为,计生政策最严厉的人口大省率先放开二胎“生育间隔”,或是我国调整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生育的信号。

  实际上,山东并不是首开先河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介绍,在山东之前,已有十八个省(区、市)取消了合法生育二胎生育的年龄间隔限制。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教授郑真真认为,取消生育间隔,与生育政策放松有本质区别,前者不是后者的信号。

  但有专家提到,一个人口大省出台这样的政策,标志着我国人口政策顺应人口发展形势,政策更“人性化”。

  穆光宗教授说,各省逐步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是计生政策完善的信号。“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需积小成大”。

  翟振武则预测,离“十二五”末还有两年左右时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应该还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完善空间。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人口政策日趋灵活顺应国情。

  政策人性化人口未激增

  目前,除了已经取消生育间隔的省份,还有北京等省(区、市),虽现行地方法规仍有相关限制,但也同时规定育龄妇女超过26周岁或28周岁的,不受间隔限制。

  翟振武说,“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越来越多的女性28岁时还没有生育第一个孩子,甚至还没有结婚”,可以算变相放开。

  新京报记者梳理现行各地计生条例发现,仅有黑龙江、宁夏、云南、青海四省(区),坚持4年“生育间隔”,不论女方年龄。

  翟振武指出,生育间隔,是在需要“严控人口增长数量”的特殊历史时期,为平缓人口高峰到来,采取的一种应急手段。

  各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生育间隔”政策因违背女性最佳生育年龄(23岁至30周岁),导致违法生育率增高。山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敏表示,取消生育间隔,主要为降低违法生育率,降低基层人口工作难度和成本。而且,经测算,取消生育间隔后,山东省未来七八年的人口增长,不会超过预期。

  近10年来的实践证明,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省份,未带来“婴儿潮”和人口数量激增。

  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十一五”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以内,顺利完成“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

  而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2012年出现了相当长时期以来绝对数量的第一次下降。由国家老龄委公布的报告则显示,今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面对新的人口形势,《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十八大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中,均提到要逐步“完善生育政策”。

  昨日的在线访谈,针对网友“如何体现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的问题,国家卫计委规划信息司司长侯岩回应,在现行生育政策条件下,人口增长的态势进一步减弱,但预计未来20年我国人口总量仍将继续惯性增长,人口与资源、环境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因此,国务院已经下发的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把“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八项任务之首。

  “我们将根据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19省份取消生育间隔

  在我国,“生育间隔”主要指可生二胎的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

  上世纪八十年代,各地纷纷依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地方计生条例中规定,符合生二胎政策的夫妇,要拉长生育间隔。这个间隔通常是4年,有的是3年。

  未放开生育间隔

  黑龙江、宁夏、云南、青海

  其他情况

  西藏:198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西藏人口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但没有对占全区总人口77.4%的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

  直接取消“生育间隔”

  (均以条例执行时间计算)

  2002年 吉林、江苏

  2003年 上海、海南

  2006年 甘肃、新疆、

  2007年 湖南、浙江、山西

  2008年 内蒙古

  2009年 陕西、江西

  贵州、广东、湖北

  2011年 安徽

  2012年 广西、福建

  2013年 山东

  “变相”放开生育间隔

  北京、河南、四川、天津、辽宁、重庆、河北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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