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法律援助与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将全市建卡贫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帮扶体系,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建卡贫困户,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提高受理审查效率,帮助贫困户快速获得法律援助,解决在经济建设和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法律疑难纠纷。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编印了《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法律援助读本》及法律援助联系卡,在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牌,对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及提交资料、联系方式进行公示;设立法律援助流动车,深入偏远贫困村现场受理贫困户法律援助申请。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维权活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扶贫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3.8”反家暴维权活动、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月等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保障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有序进行。
四是巩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借助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确保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覆盖,方便贫困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服务困难群众7097人次,已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55%,其中办理案件642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813人次。新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全市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