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廖建英)近日,申请人毛某的父亲来到广安区法院领取了儿子的最后一笔赔偿款20万元。至此,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圆满执结,切实维护了残疾人毛某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毛某系四川省仁寿县人。2011年1月毛某在江苏某公司承建的位于广安前锋工地做工时,不慎被调配库上坠落的钢管插入大脑,后送往广安市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开放性重性颅脑损伤。毛某受伤害性质经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治疗中,江苏某公司支付了7万元医疗费后便拒绝再支付治疗费用。为此,毛某及毛某的父亲申请仲裁,最后广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江苏某公司支付毛某医疗费74572.67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毛某便向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该案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干警立即查询该公司的财产信息,并积极同江苏某公司联系,希望该公司能主动履行义务。此时,毛某已经医治出院,毛某伤情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以及部分护理依赖、脑外伤智能障碍(中度)。为了保障毛某以后的生活,毛某的父亲将江苏某公司告上法庭,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执行局庚即选派了三名执行干警赶赴江苏,经查询该公司银行无存款,遂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查封了该公司的房产。并积极和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希望能主动支付毛某的医疗费。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开导下,该公司向毛某支付了医疗费74572.67元。
广安区法院在审理中,双方达成协议:毛某受伤应得的各项费用除江苏某公司已经支付的144572.67元以外,江苏某公司再分期支付毛某63万元。调解生效以后,执行干警仍然惦记着这个案子,经常主动和江苏某公司联系,督促该公司能尽快履行赔偿义务。江苏某公司按照协议两次共支付43万元,余下的20万元毛某的父亲一直催收都未果,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保障毛某的合法权益,为了让毛某的父亲不再来回奔波,执行干警决定想尽办法要把这笔赔偿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主动和该公司负责人联系,该公司负责人称目前没有钱,只有等公司收到钱之后才能支付毛某的赔偿款。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不断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耐心地向该公司负责人明理析法,阐明如果不履行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希望他能站在毛某以及毛某父亲的角度想一想。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被法官的诚心、责任心所感动,主动将20万元汇至法院标的款账户。毛某的父亲前来法院领取这20万元赔偿款时,热泪盈眶,激动不已:“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这下我儿子以后的生活有保障了,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