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张某是先天性的聋哑人,父母家庭子女较多,很小就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恶习,开始是顺手牵羊,最后发展成专门偷电动农用三轮车。2016年7月初,张某又开回来一辆崭新的三轮车,其父亲发现后马上向派出所报了警。与此同时,派出所也接到报案,警察带失主到张某家中进行辨认。结果张某开回来的三轮车就是被盗的车辆。张某被刑拘后,警察询问中,张某又交代了另外两起盗窃案,并指认了现场。因张某是聋哑人,公安机关通知珙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辩护。
援助律师与手语翻译老师到看守所会见了张某。开始,张某极不配合,通过律师多次耐心开导,张某的态度也慢慢发生转变。张某没有读过书,手语有很多是土语和地方语,翻译老师也难解其意,会见了三个多小时,才基本弄清楚张某盗窃的过程。律师通过对张某的交谈和卷宗材料,发现张某供述的另外两起车辆盗窃案的失主没有向派出所提交购车凭证,也没有说明被盗车辆的型号。同事派出所也没有找到被盗车辆,援助律师认为张某盗窃该两辆车的证据不足,这两起盗窃案存疑。律师将此情况及时向检察院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
两个月后,检察院向法院的公诉书只指控了张某的一起盗窃行为,对另外两起盗车案没有提及。在法庭开庭的前一天,律师约见了张某的父母,对张某出狱后的教育、监管和工作、生活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在法庭上,张某积极配合庭审,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深深的忏悔,表示出狱后要找一份正当的工作,自食其力。法庭当庭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陈代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