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舒迪) 民政部日前印发《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根据《纲要》,我国将从规范招募注册等六方面进一步加快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注册社会服务志愿者占居民总数的比例达到10%。
志愿者是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人。社会服务志愿者是指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群体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减灾救灾、健康卫生等社会服务领域提供公益服务的人员,是志愿者队伍的中坚力量。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政策环境不断完善,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逐步覆盖城乡社区建设、敬老扶幼助残、抢险救灾减灾、社会公益慈善等众多服务领域。但总体看,当前我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还存在各种问题。
为此,《纲要》提出要从规范招募注册、深化教育培训、加强记录管理、完善评价激励、加快平台建设、推进服务开展等六方面加快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
对社会服务志愿者推行注册登记
《纲要》提出,在规范招募注册方面,应该建立经常性招募与应急性招募相结合、社会化招募和组织化招募并举的招募机制,规范志愿者招募组织资质、招募信息发布、招募工作流程,吸引各阶层、各职业、各年龄段人员自觉自愿加入社会志愿服务。
与此同时,全面推行社会服务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鼓励参加志愿服务人员登记成为注册志愿者。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社会服务志愿者注册,有效整合现有注册服务资源,实现各领域志愿者信息注册系统有机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在深化教育培训方面,要完善培训体系,支持各地依托高等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建立社会服务志愿者培训基地,逐步提高志愿者专业服务水平。
全面建立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纲要》提出,在加强记录管理方面,要规范服务记录。深化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全面建立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规范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记录行为,将志愿服务记录贯穿于社会服务志愿者管理与服务全过程。推动各地将志愿服务记录与社会服务志愿者使用、培训、评价、保障、奖励挂钩,完善志愿服务记录运用机制。
与此同时要强化服务管理,引导志愿者参与组织化、规范化、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会服务志愿者使用主体和使用过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社会服务志愿者的行为。按照专业特长、服务意向、服务区域等分类管理社会服务志愿者,逐步健全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和志愿者配置机制,实现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志愿者与服务岗位的最佳匹配。
志愿服务记录与升学、就业等挂钩
根据《纲要》,在完善评价激励方面,首先是完善评价机制,建立志愿服务统计体系和志愿服务成效评估体系。其次要健全激励保障。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社会服务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
《纲要》鼓励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对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建立志愿服务记录与志愿者升学、就业、享受社会服务挂钩制度,鼓励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人员,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机构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人员提供优惠与优先服务。此外还要推动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实施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建设工程。
鼓励提供“菜单式”志愿服务
《纲要》指出,在推进服务开展方面。一是推进基地建设,鼓励广大城乡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立志愿者服务站,配备志愿服务标识和必要工作设施。其次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机制。《纲要》鼓励各地立足实际,紧贴民生需求,自主开发灵活多样、社会认同度高的志愿服务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菜单式”志愿服务,增强志愿服务的实效性和影响力。“菜单式”志愿服务是将具备一定专业特长的志愿者信息汇集成册,向社会公开,让居民像进饭店点菜一样选择志愿者为自己提供服务。
《纲要》表示,要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组建团队、发现需求、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专业优势,形成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格局。
此外,《纲要》还提出要从支持组织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着手,推进志愿者队伍发展的平台建设。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