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制定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83项服务项目筑起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1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对《四川标准2021》进行解读。
公共服务事关民生福祉,优质的服务能直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构建有温度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
近日,《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四川标准2021》)出台。《四川标准2021》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两保障”,共9个方面、22类、83个服务项目。较国家标准80个服务项目,《四川标准2021》增加了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作业本、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免费提供教科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补贴3个服务项目。
1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文旅厅、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对《四川标准2021》进行解读。
持续向基层、困难群体倾斜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
“四川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兜底性、基础性民生保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凯表示,《四川标准2021》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基本保障。一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等,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受教育、就医、养老等权益。“这些服务项目是全社会发展的民生底线,必须由各级政府兜底保障。”另一方面,则是聚焦老、幼、病、残、困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对于这些特殊群体,政府在基本生存、居住、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特殊保障,避免其陷入生存窘境,这是全社会的道德和心理底线。
“简单来说,《四川标准2021》就是围绕人民群众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筑起了一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陈凯表示。
不仅如此,四川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还持续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比如,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和卫生十年行动计划,“9+3”免费教育计划惠及学生6.03万人;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轨运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建立。
《四川标准2021》还扩大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保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农村危房改造、残疾人康复9个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提高了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项目的服务标准。
外卖小哥受伤或可领补偿
将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本次发布的《四川标准2021》中,与就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多达12项,涉及到求职人员找工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快递小哥等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等多个方面。
如何推进这些服务事项的落地实施?除了积极主动做好岗位对接以外,对于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或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领取金额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中乐山、甘孜、阿坝、凉山已脱贫摘帽的45个县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此外,针对如何保障外卖小哥等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社会热点话题,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熊义堋介绍,四川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出行、外卖、及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部分平台企业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优先解决平台网约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问题。一旦外卖小哥等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将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得到相应补偿。
鼓励“生三孩”
扩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省卫健委副主任宋世贵介绍,此前四川修订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了相关的处罚决定,新增父母育儿假,子女在3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可以享受累计10天的假期,且育儿假视为出勤。
为了鼓励“生三孩”,四川还将拿出具体举措,重点保障“怀得上、孕得安、生得安”。
宋世贵表示,四川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避孕服务等内容纳入《四川标准2021》,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服务,为孕产妇规范提供孕早期健康检查、产后上门探视服务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聚焦生育政策调整后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高给出生缺陷防治带来的风险挑战,四川将预防关口前移,加大出生缺陷的婚检孕检一级预防力度,扩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宋世贵介绍,下一步,四川将优化生育服务供给,加快推进省儿童医学中心、省妇保院天府院区等项目建设,促进川渝地区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健全以围产医学和妇幼健康为特色的学科专科群,加大学科带头人和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
公租房已有63.9万套
保障范围扩大到了环卫、公交等群体
住房问题是群众特别关心的民生问题。四川在城镇住房方面,特别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上有哪些举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晟介绍,截至2021年底,四川已有公租房63.9万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51万余套,在保对象是60.2万户。同时,四川加大了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力度,共向38.4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6.1亿元。四川在全国率先将30多万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
樊晟说,除了双困家庭之外,四川将公租房保障范围还扩大到了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群体,切实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2021年保障环卫工人家庭3839户,公交职工家庭2795户,乡村教师家庭12259户,青年教师家庭18573户,青年医生家庭5633户,退役军人优抚家庭7538户。
下一步,四川将重点开展公租房应保尽保工作,进一步扩大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的力度。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们‘十四五’工作的重点,2021年已经启动了6个城市作为示范,已经筹集了6.34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到2025年我们力争全省筹集34万套(间),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已基本完成了集中连片改造,2022年还将实施部分零星棚户区改造项目3.5万套。同时,对于农村地区的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我们将按照新的4+2类重点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推进。”樊晟说。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十三五”以来累计救助270万人次
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服务的重要内容写入《四川标准2021》。现场,省民政厅副厅长卢攀登说,社会救助体系当中的临时救助因其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的独特属性,是“兜底中的兜底”。
从救助效果来看,近年来,四川不断完善健全、改革创新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有力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三五”以来,四川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70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4亿元,人均救助水平由670元提高到目前的1000元左右。
从对象识别来看,四川将救助范围从“最困难”逐步拓展到“有困难”,主要包括因病因灾因突发情况、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境的城乡居民。
从救助流程来看,遇困群众可直接向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我们在改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过程中,逐步突破救助申请的户籍限制,在居住地、急难发生地也可申请,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时效性,全省每年都有数千人次非本地户籍遇困群众得到临时救助。”
从救助方式来看,四川各地已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镇(街道)可以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其“救急难”功能更加凸显。在救助金发放中,会针对申请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按照急难发生地1至6个月的低保标准确定。必要时也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标准。“从了解各地的情况看,最高可达3万—5万元。”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罗田怡 杨金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