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周鸿)在医疗保障上,如何缩小区域间困难群众待遇差距,实现综合保障为参保患者减负的目标?2月1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医保局获悉,德阳出台了“三个办法”。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
规范了起付标准,按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按年公布。
扩大了保障范围,将个人乙类先行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患者受益面。
调整了倾斜支付政策,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定,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提升保障精准性。
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
统一了制度名称,按照国家待遇清单要求,将原来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更名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提高了年度支付限额,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0万提高至50万,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
完善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
从市级层面统一了救助对象、救助待遇、救助标准,实现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相协调奠定了基础。
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主动发现机制、倾斜救助机制、依申请救助机制,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此外,还指导商业保险公司推出了升级版“德e保”,降低了年度免赔额标准,保障范围新增拓宽至45种医保目录外药品及全部医保目录内特药,并将罕见病用药纳入保障范围,特定药品的保障比例由75%提高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