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超龄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人民时评)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多地陆续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相关建筑工地明确不得招收超龄农民工,并以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来规范用工……告别建筑工地后,超龄农民工怎么转型,收入、养老如何保障,成为一道现实课题。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千千万万农民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参与建设学校、医院等城市基础设施,到拆迁、改造老旧小区,城市发展更新的每一步,都饱含着农民工的辛苦付出。对于超龄农民工,应当帮助他们解决好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维护好每一个人的劳动保障权益。
就业政策要保持温度。对不少超龄农民工来说,务工收入是家庭重要经济来源。对于那些愿意发挥余热的农民工,不妨加强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各种途径,引导他们转型到安全系数更高的服务性、辅助型岗位。与此同时,在一些对体力、能力要求相对较低的领域,可以适当放宽限制,加强健康监测,支持有意愿的超龄农民工,就近从事一些低强度工作。超龄农民工有丰富从业经验,也还有一定体力,各地管理政策当留足缓冲期,让超龄者累积的经验与能力“缓释”出来,逐步退出劳动一线。
养老政策要增添成色。安享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是包括农民工在内所有劳动者的期盼。现实中,部分超龄农民工因为历史因素、现实困境,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较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高,加上存款有限,日子难免会过得有些紧巴。为此,一方面要持续提升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的覆盖率,推动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政府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补贴水平。另一方面要落实落细农村养老服务,积极开发村镇公益性岗位,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方式,促进返乡农民工社会参与、带动增加收入,让歇下来的超龄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总之,要多措并举,解除超龄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已接近3亿。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面对依然较大的就业压力,我们必须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超龄农民工的保障问题,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在此基础之上,努力扩容、提质,不断拓展新的就业空间。进一步提升中青年劳动者技能和素质水平,加大保障力度,长短结合促进代际之间公平、有效衔接,才能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再次择业有机会,老有所养无烦恼。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注重政策的协同发力,努力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过程中,突出做好超龄农民工等群体的服务工作,就一定能让农民工工作更体面、生活更舒心。
洪乐风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