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快建设老年人保障和服务体系
甘肃省政府日前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融合健康、高效利用、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
《规划》明确,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兜底性养老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切实提高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规划》指出,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支持公办养老机构科学合理配置生活、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和标准化服务水平,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达到80%以上。
《规划》提出,持续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城市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乡镇建有率达到60%。支持建设专业化养老机构,到2025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
《规划》提出,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巩固和提升家庭养老育幼功能,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支持养老机构、社工机构、红十字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服务,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能力。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制定有利于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居住的支持政策,构建代际和谐社会。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老年人助浴助洁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机构。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引导物业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 来源: 央广网